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一)办事项目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25号文件做好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2022〕-2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0号)
(三)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 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测算,2023年10月份开始,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为: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失业保险金执行月标准1980元(2200×90%=1980)。
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失业保险金执行月标准1809元(2010×90%=1809)。
起步区:失业前的参保单位行政区划在济阳区域内的执行月标准1809元;失业前的参保单位行政区划在天桥区域内的执行月标准1980元。
(五)办理程序
1.申请(1)网上申请
(a)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0452/index.html)—济南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失业类—失业保险金申领。
(b)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c)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和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
业务系统接收后,按照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参保地推送至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现场申请: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辖区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帮忙办理申请。
2.审核。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申请人资格、待遇标准、领取期限、发放金额等。
3.发放。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通过银行进行发放。
领取失业金人员,符合领取职业培训补贴、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的,到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区县经办机构办理。
(六)政策期限。依上级文件规定。
业务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历下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 | 0531-86957133 |
坤顺路1819号辅楼西区一楼综合窗口 | |
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 | 0531-82078428 |
市中区八一立交桥南100米,市中区政务中心 | |
天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 0531-85943846 |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 |
槐荫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部 | 0531-87957112 |
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 | |
历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室 | 0531-88066035 |
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 |
高新区社会事务部就业和社会保险办公室 | 0531-88785761 |
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中心 | |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 0531-88112713 |
历城三职专院内政务中心 | |
长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 | 0531-87268826 |
长清区平安街道通发大道1399号区行政审批局10楼 | |
章丘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 0531-83213054 |
章丘双山西街与开先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大厅 | |
平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 0531-87890727 |
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 | |
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 0531-76228209 |
莱芜区凤城东大街60号 | |
钢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 0531-75873017 |
钢城区永兴路52号 | |
济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 0531-84238515 |
济阳区市民中心6楼 | |
商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 0531-84884517 |
商河县市民中心A区214 | |
起步区社会事业部社会保障办公室 | 0531-66604375 |
天桥区大桥街道起步区市民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