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应该叫“视力”)残疾程度,是根据《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试用)》(1995年9月15日发布)进行评定。现介绍如下: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二级低视力≥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有残疾证的,可能有些政策方面的减免、扶助或补贴。各地不尽相同。 残疾证在当地的残联办理
国家每月对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55元护理补助,对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发放70元生活补助。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他们可以享受双重补贴。
(1) 残疾人生活津贴。
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支付生活补助的35%;对低保家庭中的非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支付生活补助的25%;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支付生活补助的25%原低保家庭重残补助政策和低保制度中增加的部分伤残补助取消。对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身体、精神、家庭外视力等残疾人员,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100%的生活补助。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以内,对依靠老年人生活的特殊残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给予生活补助。同时,取消原低保范围以外的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基金。
(2) 重度残疾护理津贴。
城乡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分配。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个补助标准,提高制度的准确性,增加补助。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逐年提高,逐步实现城乡补助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