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三)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选择居住证预约办理
2.填写申领人基本信息
3.选择申领条件和申请情形
4.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5.选择预约办理日期
6.等待派出所初审
7.初审通过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办理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
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2.有效期: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3.费用:首次申领免工本费
办理地点
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居住证提前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现在暂住证已经停办了,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居住证它的办理步骤如下:第一、提交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第二、填写居住人口登记表。第三、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事业、企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并且内部需要集体办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