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分。 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的计算办法。新建住房购买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不动产权证变更产权人所标注的登记时间为准,具体到月,每满1个月积1分。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计算不封顶。
2.加分。 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适龄儿童父母共有产权比例为100%的,加10分;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高新区正规就业一年以上,且户籍在高新区的,加10分。
1.一是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网签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在参加青岛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
(无需提供参保证明,报名时提供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学校集中与社保部门对接核对参保缴费信息)。
说明:2016年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的网签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签定、签发起始时间,社会保险缴费起始时间为2015年6月份前(含6月份),且2016年1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需按月连续缴纳。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我区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说明:购买私有产权房屋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购买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交费票据;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不是必要条件,如果不落户,就需要就业交社保满一年以上,如果不满足就需要落户,详细内容如下:
(一)“两证齐全”户籍地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在高新区购房和落户,取得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适龄儿童居住地与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要求共有产权比例为100%。高新区内同一套私有产权住房(用途为住宅)用于申请学位时,小学期间只允许同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二)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户籍在高新区集体户的,从落户高新区集体户的时间开始计算积分,只计算落户时间积分。在户籍地“两证齐全”适龄儿童后给予安排。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截至2021年8月31日,父母非青岛市户籍一方在高新区正规就业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截至报名当月按月连续缴纳,且其子女为非青岛市户籍;
2.父母至少一方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3.截至2021年8月31日,父母一方在高新区购买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或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屋且居住满一年以上;
4.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