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发票的开具流程一般如下:
1. 登录山东省电子发票管理平台,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功能。
2. 填写开票信息,包括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地址电话、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数量、金额、税率、税额等。
3. 确认开票信息无误后,点击“生成电子发票”按钮。
4. 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号码和密码,并将电子发票下载链接和验证码发送给购买方。
5. 购买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电子发票管理平台,输入电子发票号码和密码进行验证,下载电子发票并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开具电子发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开票方需要具备电子发票开具资格,购买方需要提供准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开票信息等。此外,电子发票的存储、备份和管理也需要注意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失。
济南电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步骤如下:
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用电”>“电费查缴”>点击对应月份的“电子发票”即可。
如果是在国家电网(电力公司)营业厅缴纳电费,可以持收据到国家电网(电力公司)营业厅打印发票。
如果国家电网(电力公司)营业厅开通网上打印发票业务,可以根据缴纳电费的收据编号、用电户主身份证号码打印发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咨询相关机构或官方网站。
房东或者房客任何一方到房屋所属区域的地税部门即可开具发票。办理时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开具发票时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