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办借读生一般一年在一万左右。
借读生是指通常由于户口,成绩不够等原因导致学籍(或户籍)与所在学校(或所在地)不一致的学生。大多数公办校或者民办校是接受借读生的。

相关法律:
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公办学校借读生的现行收费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学期2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5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2000元。学校应每学期收本学期的借读费。在公办校小学、初中借读,缴纳借读费后,不再缴纳杂费,但应按收费卡规定项目,标准纳税有关费用。
高三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得借读、拟接受借读生学校根据本校的收费标准及学生具体情况另收各项费用。拟接受借读生学校每接受1名借读生必须按生均一定费用向市局缴纳高中学校均衡发展事业统筹费。
借读条件:取得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高一、高二年纪学生,因家庭居住的变化、家长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就近方便就读;或因个人学习需要等其他特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