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3.30元。
居民用户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80(含)立方米,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3.30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80-360(含)立方米,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4.30元。
第三阶梯用水量为360立方米以上,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7.30元。非居民用水到户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3.80元、4.07元统一调整为4.81元(基本水价2.81元,污水处理费1.20元,水资源税0.80元)。

普通居民用户实施阶梯气价。年用气量240立方米(含)以内第一阶梯气价为2.72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40-36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气价为3.2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第三阶梯气价为4.00元/立方米。
(一)普通居民用户年用气量216立方米以内(含)第一阶梯气价由每立方米3.00元调整为3.30元;年用气量216-36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气价由每立方米3.60元调整为3.90元;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第三阶梯气价由每立方米4.50元调整为4.80元。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托幼园所、社区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30元调整为3.60元(不包括采暖锅炉用气)。
济南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气基准价格由每立方米3.00元调整为3.30元,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